證券時報網(wǎng)
周映彤
2026-01-30 18:38
人民財訊4月16日電,納思達(dá)(002180)4月16日公告,近日,公司向珠海市中級法院提起針對被告PAG Asia Capital Lexmark HoldingLimited(太盟亞洲資本利盟控股有限公司,簡稱“太盟投資”)、第三人上海朔達(dá)投資中心(有限合伙)(簡稱“上海朔達(dá)”)的股東侵權(quán)訴訟,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太盟投資賠償因其濫用股東權(quán)利給公司造成的直接經(jīng)濟損失4.70億美元,并要求太盟投資承擔(dān)案件的訴訟費用和維權(quán)費用。
4月15日,珠海市中級法院通知公司已正式受理上述案件,目前案件尚未開庭。